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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205 时间:2024-11-06
我们都告诉,一对男女在结成夫妻之后,往往都会产生共同财产,但是产生共同财产的同时,某种程度也不会有一定的债务,但是这些债务有些时候是夫妻中任何一方所产生的,那么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必须偿还债务吗?夫妻一方贷款归属于联合债务吗?回来的小编一起来想到吧。1、夫妻为家庭联合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联合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出售、翻新联合居住于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缴纳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遵守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遵守法定奉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缴纳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缴纳不顾一切适当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专门从事联合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誓约为联合债务的债务。也就是说,如果是联合债务,必须夫妻双方联合分担。
如果贷款仅有是为了个人,则不包含夫妻联合债务,另一方不忘义务。夫妻一方贷款归属于联合债务吗?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夫妻联合债务是指夫妻为联合生活必须所负的债务和联合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依据该规定夫妻联合债务必需是为联合生活、联合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二)》(以下全称《婚姻法说明(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夫妻联合债务处置。
但夫妻一方需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具体誓约为个人债务,或者需要证明归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依据该规定只要在婚姻关系不存在期间有第三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都推断为夫妻联合债务,这种推断本身不考虑到该债务是否是为联合生活和联合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只要在夫妻关系不存在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和第三人之间不存在债务,都被推断为夫妻联合债务。该司法解释对夫妻联合债务采行推断制度。依据以上的规定,夫妻联合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延续期间为夫妻联合生活、联合的生产、联合经营向第三人所胜的债务。
夫妻联合债务的情形有哪些?联合债务(再婚时双方一起偿还债务): 1、双方为了生活所借的钱。如购买联合生活用品所借的钱;出售、翻新联合居住于的住房所借的钱;为缴纳一方医疗费用所所借的钱。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了小孩的生活、自学、教育所借的钱。3、为了照料老人所借的钱。4、为缴纳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借的钱。
5、为缴纳不顾一切适当的社会交往所所借的钱。6、夫妻联合专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所借的钱。7、夫妻协议誓约为联合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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